鋼帶式立井提升過卷、過放防護緩沖托罐裝置
鋼帶式立井提升過卷、過放防護緩沖托罐裝置
《煤礦安全規程》第397條第三款規定:“在過卷高度或過放距離內,應安設性能可靠的緩沖裝置。緩沖裝置應能將全速過卷(過放)的容器或平衡錘平穩地停住并保證不再反向下滑(或反彈)。”在第396條規定“在提升速度大于3m/s的提升系統內,必須設防撞梁和托罐裝置。防撞梁必須能夠擋住過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錘;托罐裝置必須能夠將撞擊防撞梁后再下落的容器或配重托住,并保證其下落距離不超過0.5m。”
HGJ型鋼帶式立井提升過卷防護緩沖托罐裝置和HGF型立井提升過放防護緩沖裝置,即為針對上述條文開發的防止過卷、過放造成重大惡性事故的安全防護裝置。
該裝置由四套緩沖架與兩根緩沖梁構成,緩沖架固定在提升容器兩側的井架梁上。鋼帶緩沖裝置可在緩沖架上緩沖滑動,鋼帶緩沖裝置上裝有托罐用托爪。
●制動性能長期穩定,受環境影響小。
●全行程托罐、更安全可靠。
●逐漸加載,變力緩沖設計,制動平穩無沖擊。
●多功能合一,簡化布置,優化環境。
●安裝方便,事故后處理便捷,維護工作量小。
上一個:沒有了
下一個:沒有了